记者 吴娇/文王景/图
“一个地面停车位要价12万元,而且没有产权证,这让我们如何买得放心?”6日,市文化路锦绣北湖小区业主相继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25777反映,该小区5日起向业主销售地面停车位,每个12万元却没有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及《土地使用证》,这让业主们困惑,质疑开发商此举涉嫌违规。规划、房管、物价等部门认为,只要通过了规划部门的审批,开发商销售或出租地面停车位是合理的市场行为。
市民反映 地面车位咋那么贵
杨先生是锦绣北湖小区的业主,虽然他购买的房屋还未交房,但停车位问题已经让他焦头烂额。6日上午10时许,杨先生向本报反映:“上周星期五,售楼人员打来电话说开始出售地面停车位了,12万元一个。但是之前,有的业主购买了小区的地下车位,每个才七八万。怎么这既没有遮风设施也没有挡雨篷的地面停车位反而价格更高?”
杨先生说,更让业主们不解的是,花12万元购买的地面停车位,无法办理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及《土地使用证》。
“地下车位都有产权证,怎么价格更贵的地面停车位反而没有呢?”杨先生说,经多方打听得知,购买地面停车位后,业主拥有35年的使用权,每月还需向物管公司缴纳30元的车位管理费。
“没有产权证,这相当于一次性租给我们使用嘛,怎么变成了出售呢?”同为锦绣北湖小区业主的董先生同样充满疑问。“听说星期一凌晨5点多,就有人去排号买车位了。”董先生说,其实大家都怀疑开发商占用了小区的公摊面积,但因忙着抢车位,也就没考虑那么多。
记者在该小区看到,小区通道两侧,修建了比地面高出5厘米左右的停车位,每个车位之间铺设有的黄色地砖,以示隔离。
协议约定 地面车位没有产权
当天上午11时许,记者随业主董先生一道前去锦绣北湖售房服务中心了解情况。“12万元一个停车位,使用权限35年。”记者从一位孙姓工作人员那里得到证实,该小区共有1300余户业主,地面、地下车位只有400个左右。地面停车位开售当天,104个地面停车位就卖出了103个,如今只剩一个没卖出去了。
“购买地面停车位有两证吗?”对于记者的提问,孙姓工作人员解释称,业主购买的地面停车位确实不能办到两证,但开发商会与业主签订了《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《协议书》)。随即,孙姓工作人员递给记者一份空白的《协议书》。《协议书》第一条约定:“甲方(四川宏凌实业有限公司)将地上第X号车位一个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(业主)。该使用权的期限为锦绣北湖项目的土地使用年限,即自2006年10月18日起至2046年10月17日止。”第七条约定:“乙方(业主)已知晓该车位无法办理《房屋产权证》和《土地使用证》的情况下,且同意永久性放弃要求甲方办理《房屋产权证》和《土地使用证》,并自愿签订本转让协议书,受让该车位的使用权。”
规划审批 地面车位允许租售
对于业主关于地面停车位是否占用小区公摊面积的疑问,孙姓工作人员解释称,地面停车位并不属于业主的公摊面积,全都通过了规划部门的审批。他向记者出示了锦绣北湖小区总平面图,上面确实标明该小区规划有104个地面停车位,并盖有“南充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审批专用章”。
随后,记者采访了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科长戴泽民。戴泽民表示,根据《物权法》规定:“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、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。”目前,开发商在卖房时,大都将地面停车位的归属权据为己有。“如果小区规划图显示地上车位通过了规划部门的审批,开发商出售给业主是合理的。”
市住建局商品房管理科科长蒲洪冰也给出了同样的解释:“若小区地面停车位通过规划部门的审批,则允许出租或出售。”但由于地面停车位无顶无盖,无具体构筑物等,不具备申办产权资格,所以它与地下车位不同,无法办理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及《土地使用证》。
车位定价 物价部门不予干涉
根据统计,目前主城区共有机动车15万辆,非机动车27万辆,每天还有大量的车辆源源不断的涌入城区,不仅造成主城区交通压力增大,而且停车也越发困难。开车的市民都有这样的感受,周末到五星花园逛商场,开着车转半个小时,有时也找不到个停车位。主城区车位紧张由此可见一斑。
但几平方米的停车位就要十几万,是不是有点贵?对于地面停车位的价格问题,记者咨询了市发改委收费科。该科科长李和平表示,如今,商品房属于市场调节范畴,对于规划范围内的地面停车位定价,这是市场行为,物价部门不予干涉。